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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08:59:3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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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滦州市卫生健康局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内容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做好常态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更新,通过门户网站发布部门动态及服务事项1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和责任,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格规范审批流程,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自觉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评议,取得了良好成效。

(五)监督保障。加强能力建设,积极参加省、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务中心等组织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审核培训。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卫健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以公开透明、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目标,贯彻各级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坚持精心制作、精准推送,服务公众、服务大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平台做好发布、解读等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来,我局虽然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要求和群众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识还需要增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需提高;三是公开的内容与群众需求还不相适应四是宣传广度深度需进一步拓展,覆盖范围不够广。

2023年,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信息联络员与各科室和下属医疗卫生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完善网站互动交流功能,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的作用,争取社会公众对机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三是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学习,增强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能力持续提高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下步,我局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主动、扎实推进卫健系统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严格公开程序,形成群众监督、内部监督的舆论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的监督作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社会、服务民众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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