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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08 15:12:4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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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扫黑办《关于开展十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方案》和《唐山市卫生健康委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整顿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严肃查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大对全市医疗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和监督执法力度,以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等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压缩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空间,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重点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突出重点进行监督抽查或“双随机”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一)以农村、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及周边等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无证“黑诊所”。

(二)以农贸市场、学校周边、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三)以城区生活美容机构、美容工作室、健康养生机构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活动的机构或个人。

(四)以小诊所、医疗美容机构等为重点,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上岗、超范围违规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以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虚假宣传药品或保健品、误导招揽患者等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欺诈患者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自2020年5月起至2020年10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9日-5月30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进行自查自纠。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同时要发挥监督协管作用,加强对辖区非法行医行为的巡查,及时上报案件线索。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9月30日)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大案、要案等典型案件,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追究到位。

(四)巩固完善阶段(10月)。对前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和“回头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医疗卫生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局从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成立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大勇任组长,副局长解福满任副组长,法制监督和执业健康科科长耿杰才、卫生监督所所长李全林为成员,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全力推进,确保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全面开展依法执业情况自查和整改。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要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实名举报要及时反馈,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

(三)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卫生、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四)发挥社会监督。主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0315-8967366)、电子信箱(lxwjjfjg@126.com),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信息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曝光查处的非法行医行为,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对非法行医的辨别能力,有效震慑不法分子。接受群众投诉举报,鼓励群众提供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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