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9点,在滦县行政审批局三楼会议室举行"滦县自来水公司水价调整听证会"。唐山市发改局、滦县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了本次听证会。
本次水价调整是按照国务院确定我省为水资源费税改革试点工作要求,从2016年7月1日起,我省水资源费平移为水资源税,我县的水资源税税额标准为0.4元/立方米应计入水价,而现行水价中不包含水资源费,造成水费成本的增加。
此次各类供水价格调整,主要涉及自来水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的调整。第一阶梯基本水价调价后为每立方米2.2元;第二阶梯水价每立方米3.3元;第三阶梯水价每立方米4.3元。含污水处理费后各阶梯用水到户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3.05元、4.15元、5.15元。
在听证会现场,针对水价调整方案,与会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随着供水成本的逐年提高,增强节约用水意识,供水价格调整势在必行,此次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适当,与会代表表示赞同、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