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教育局 > 部门动态 >
发布时间:2021-10-15 09:04:32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为增强学生法制纪律观念、提高学生法治安全意识,营造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店坨小学举行了“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护航未成年健康成长”活动,为学生们进行了一场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

活动中,滦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刘杏结合小学生的特点,通过列举一个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鲜活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讲解,让同学们明白了法律的概念、法律与我们的密切关系,以及如何有效防止不法侵害的相关知识。重点从校园欺凌的表现,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及后果等方面,对全校学生进行了宣传教育,要求学生从自身做起,不欺负同学,遇到欺凌要以正确的方式处理,不能以暴制暴。

另外,刘检察官还通过讲解、互动问答等方式,生动形象地向孩子们讲解了“如何分辨和防范性侵害”、“遭遇性侵害时应该怎么办”等安全防范知识,帮助提高学生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孩子们听得津津有味,积极地参与互动,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掌握了自我保护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最后,蔡校长要求,各班要以此为契机,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学们应该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活动起到实效。通过这次活动,衷心希望同学们能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学法、懂法和守法,让法律永驻心中,用法律规范言行,成为一名合格、文明的小学生。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