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师由成熟走向优秀,由优秀成长为专家,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教育局积极开展教育局组织开展本级名师、骨干教师评选工作。根据《滦州市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名师、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和《滦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名师、骨干教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层层选拔,决定授予张金玲等107名同志“滦州市名师”称号,授予焦红敏等123名同志 “滦州市骨干教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