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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参加第二十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7 10:53: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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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唐山市教育局转发的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央电化教育馆第二十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该活动。

 为配合此次活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县教育教学信息化作品评比选拔活动,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项目和奖项设置

(一)参赛人员范围

 全县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二)比赛项目

 普通中小学(高中、初中、小学):课件、课例(限报移动终端课例、云端智慧课堂课例、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学科主题社区。

 幼儿教育:课件、课例、微课。

 特殊教育:课件、课例、微课。

 (三)奖项设置

  评比选拔活动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并从中择优报省市参评。

  二、参赛作品参评资格审定

每名作者每一项目限报一件作品。参评作品必须符合《第二十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可在唐山市教育信息网[www.ts-edu.gov.cn]教育技术专栏下载)的相关规定,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对于从互联网上下载后直接参评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查实,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

  三、参赛办法

 本次大赛采取逐级评选的办法进行,各镇中心校、县直各校做好初评,选出优秀作品报县参评。

 普通中小学(高中、初中、小学)课例,必须是移动终端课例、云端智慧课堂课例、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幼教和特教课例可以是普通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课例。

课件的选拔评比将同我县教育软件大赛一并进行。参加县教育软件大赛的作品,可以同时参加本次选拔评比。

 普通中小学微课,市局将从参加唐山市中小学微课资源建设活动的优秀品作中推荐(已完成),不再选拔。幼教、特教的微课将组织评比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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