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县局决定,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充分挖掘运用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对全县师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师生铭记革命先烈光荣事迹,慎终追远、缅怀先辈,不断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从而倍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二、活动时间
2016年3月26日至4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祭奠先贤先烈活动
以“缅怀革命先烈,继承优良传统”为主题,结合各校实际,组织开展瞻仰革命先烈、祭扫烈士墓、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弘扬孝道文化,倡导孝老敬老,重温中华传统美德。
(二)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
充分利用中国文明网等重点新闻网站搭建的“网上祭英烈”互动平台,通过上网祭奠英烈、网上献花、寄语留言等表达心声, 使广大未成年人进一步了解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迹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三)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经典诵读活动,通过学习中华经典、诵读经典比赛、配乐诗文朗诵、征文演讲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在诵读和感悟中接受中华经典的熏陶,引导未成年人感受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
四、活动要求
1、各学校要把“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日程,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把活动抓实抓好。
2、要积极倡导低碳环保的绿色祭祀理念,引导师生通过鲜花祭扫、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方式祭奠,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通过中小学生将“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理念带给家长,营造文明祭祀的良好社会氛围。
3、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的作用,广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使“我们的节.清明节”主题活动深入人心。
4、各校要及时向县局党委办报送“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开展情况信息,并请于4月12日前将“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总结报县局党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