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交通运输局 > 部门动态 >
发布时间:2020-07-16 15:07: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督促客运企业、公交公司做好发车前的安全教育和提示工作,并为车辆配备必要设备,根据天气特点,合理调整发车班次,切实加强安全工作,严格细化落实全员岗位责任,确保暑期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是加强暑期旅客运输安全工作。特殊时期对暑期旅游、学生的出行,不仅要做好疫情防控,也要对其安全出行的知识进行宣讲。让出行者了解掌握安全出口和安全锤的用法,并在车内视频循环播放安全教育视频。

三是继续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和驾驶员的安全、警示、职业技能、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教育和培训。以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安全行车意识、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是进一步强化动态监控。对客运车辆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做到实时在线监控。及时分析、监管,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提升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智能化水平。

五是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对突发事件确保第一响应,第一到位,储备防汛物资及车辆,并继续做好24小时应急值守,保证通信畅通,为突发紧急情况能迅速及时处置。同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标准,加强交通运输工具、候车区消毒、通风等处理工作,保持常态化疫情防控。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