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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6-07-06 15:56:4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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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续高压、多点发力,筑牢超限超载车辆管制屏障。一是巡守兼固,强化治超管控。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法,以国道102线、205线,省道迁曹线、平青乐线为重点并辐射县乡公路,采取24小时不间断执法形式,将巡查路段细化到公路桩号,明确到责任人。严查超限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等污染环境的行为,对运送沙石料等散装货物车辆一律执行平箱苫盖标准,对超限超载车辆、飘洒扬尘车辆实施“无缝隙”式执法,确保发现一辆、卸载一辆、处罚一辆。二是驻站监管,强化源头治理。以司家营矿区为重点,加强对县内重点源头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的动态跟踪监管。每天派驻执法人员,对源头企业进行日常检查,加强对源头企业出厂车辆管理的工作指导,对所有超限超载车辆一律禁止出厂,并建立源头检查工作台账,时刻把牢源头监管“关口”,坚决把好源头企业出厂车辆第一关。三是密配联系,强化协调配合。积极与交警、巡特警、交通派出所加强联系沟通,组织20名巡特警驻站配合治超,对闯卡车辆、恶意阻挠执法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规范处罚流程,对重型超限超载车辆在严格按照超限超载自由裁量标准进行卸载、处罚的基础上,与交警部门实现信息互通,对重型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实施扣分处理,形成对重型超限超载车辆的震慑打击。

二、降尘保畅、绿色管护,积极打造无尘“绿色走廊”。一是建立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以国道省干线、县乡道路为重点,及时清除道路及两侧废弃物,实行垃圾日产日清,投资600余万元,启用洒水车、清扫车等机械化养护设备23辆,实施湿式清扫,每天洒水降尘不少于16次,确保路面湿润清新。二严格控制交通道路扬尘。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砂石料、煤炭、矿渣等易抛撒物品的车辆和没有苫盖和苫盖不严等行为,对省道平青大线等沿线重点区域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运输、车体冲洗措施,严厉打击违规倾倒渣土行为。三是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加强辖区公路施工路段环境监管,对施工现场进行认真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省道平青乐线施工作业期间,全段采取降低噪音、减少扬尘污染、消除建筑垃圾等措施,实施清扫降尘处理,有效防止了二次扬尘污染。四是及时处置秸秆、垃圾焚烧行为。发挥道路养护中心、路面执法巡视大队作用,确保巡查频率,保障巡查质量,坚持每天巡查辖区公路3次以上,并建立巡查信息直报平台,全力保障公路用地范围内秸秆、垃圾焚烧行为“早发现、早落实、早处置”。

三、强力问责,一线督导,推进落实“巡督机制”。由局纪检监察室、督查室、法制、治超办组成联合督导小组,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每天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采取固定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时、不定点进行明查暗访,强化督导和跟踪问效。对于未依法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力的,严格问责。

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584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 2124辆次,出动养护人员13462人次,清运垃圾13720立方,检查源头企业出厂车辆5886辆次,查扣超限超载、飘洒、改型等各类违规车辆3056辆,卸载货物1.38万吨,及时处置秸秆、垃圾焚烧行为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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