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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3 08:48:4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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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滦州市统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内容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

2022年,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实际,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解放思想,拓宽统计服务手段和领域,深化政务公开,推进网上统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服务社会各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围绕《信息公开条例》,突出涉及权力运行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政务信息公开,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在公开形式上,对涉及面广、时效长、内容较为集中的政务信息公开事项,及时做到信息公开,着力做好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领导分工、部门文件、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等信息,并公布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为服务对象提供业务办理指引。

(二)依法公开。滦州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使信息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凡标注为公开发布的政府规范文件通过网站报纸等各种媒体发布,让群众充分享有知晓权。

(三)严格管理。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和责任,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安全。

(四)加强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着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主题设置,提升信息发布关注度。

(五)强化监督保障力度。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自觉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完善,网上信息更新的及时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对局机关统计政务信息进行再梳理,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经济发展的热点、重点,加强统计调研,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进一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普及教育,强化统计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知度。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知晓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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