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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统计局关于2015年城乡居民收入指标情况分析
发布时间:2016-01-01 15:42: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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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近期国家统计局唐山调查队召开的城乡居民收入2015年报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前三季度城乡居民收入指标完成情况,现对我县2015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项指标作出预测分析。

一、   2014年指标完成情况

2014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9133元,同比增长8.3%,增幅在全市7个县(市)中排名第1位(14个县市区排名第5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2484元,同比增长10.1%,增幅在全市7个县(市)中排名第5位(14个县市区排名第7位)。

二、2015年预期目标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0%

三、2015年前三季度完成情况

前三季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3630元,同比增长8.6%,在全市7个县(市)中排名第1位;(全市14县市区排名第4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0511元,同比增长9.0%,在全市7个县(市)中排名第1位(全市14县市区排名第3位)。

四、2015年度指标完成情况预测

面对经济增速下行、企业生产经营难度加大、农民务工收入增长乏力、农产品价格下降等诸多不利因素,国家统计局唐山调查队在2015年报会议上分析指出,2015年度河北省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增幅均为7%;唐山市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增幅均为8%。结合我县2014年增幅排位及2015年前三季度指标完成情况,预计我县2015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在8.3%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在8.0%左右。据此判断,我县难以完成年初目标任务。

我局将密切监测重点数据,加大跑办协调力度,为我县进位争先创造优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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