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调查队核定评估,2015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80元,同比增长8.4%,在全市14个县区增速排名第5位,绝对值排名第6位,同比持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83元,同比增长8.8%,在全市 14个县区增速排名第3位。绝对值排名第7位,同比上年第9位上升两个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