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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11 14:52: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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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积极部署,认真落实,切实推进了法治财政建设。现就有关财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发挥党组作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论述,积极贯彻落实《纲要》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充分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增强。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工作,从组织上保障法治建设创建举措有效落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负责,人事教育科具体开展实施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坚持经常召开党组会,深入研究财政法制建设工作,研究解决财政工作中涉及法治工作的问题和情况。将法治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计划,与财政工作统一部署、实施奖惩。

二、深入学法普法,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财政系统内普法的同时,积极向社会开展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推动各相关职能科室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履行好财政法制宣传工作,征订各种法律法规书籍,保障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和法律法规水平的不断提高。充分利用每周例会学习时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重要的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实施党纪法规教育,教育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廉政意识。开展财政干部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与财政干部岗位实践紧密结合,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按照法制部门要求,积极主动汇报财政法治建设中的问题,相关举措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能够按照规定报告和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执行好收费清单制度,落实好降费减负政策,积极为企业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财政保障制度,落实了执法经费及装备保障。

三、坚持民主决策,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能够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三重一大事项,经班子会讨论后集体决策。落实了《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实行严格审核制度,须经机关法治工作部门初审,局班子会审核后,报政府法治部门送审后发布执行;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仍沿用的进行修订后重新发布,对停用的及时进行清理废止。

四、落实清单制度,实施清单动态管理。制定财政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在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预发布了《滦州市执行的全国及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滦州市执行的全国及河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对更新后的《政府性基金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公告》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发布,并按上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目录清单,确保企业及时获知政策动态,进一步优化了我市的经济发展环境。

五、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制定《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对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进行梳理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示,要求将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在办理后及时在网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制定《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规范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制定发布《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办法》,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清单,制定了审核《流程图》。同时,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会审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局班子会复审,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六、落实行政执法保障,助力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障执法经费和装备支出。保障政法委联防工作经费、维稳工作经费、暑期执勤经费、政法工作经费、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等政法经费。在执法装备配置上,保障了执法部门网格化管理经费、监控建设费、信息化建设费、公安设备购置、电子警察、消防设备等多项专项购置经费,有力支持了我市执法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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