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落实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工作意见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及广大网友:
滦州市财政局现面向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征集关于落实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请您对我局及税务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希望今后在便民办税方面提供哪些新的措施,提出您宝贵的意见、建议,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7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一、来信请邮寄至: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财政局综税中心(邮编063700),并在信封上注明“减征车购税”政策落实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请发至:lxzhzs@163.com
三、电话:0315-7108570
附件:《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
滦州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