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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财政局及时拨付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发布时间:2025-01-26 14:43:3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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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是城市治理的重要环节,为提高城市空气质量,保障居民健康,滦州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促进滦州市政府部门大气环境质量管理向科学化、智能化转变。

一是及时拨付资金。我局积极筹措资金154.82万元用于科技局楼顶空气质量标准站监测比对费用,大气网格化精准监测系统运维费用,大气颗粒物精细化源解析服务,大气走航监测服务项目,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对资金的发放金额,承办企业合规性进行审核,严格监管。配合软硬件升级更换资金需求,监督大气污染防治效果,保证资金使用合理有效。

三是确保有效治理。通过空气质量标准站监测,大气网格化平台及相关软、硬件设施运维,大气颗粒物解析,走航监测更合理制定大气污染防治策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以及进行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等工作,提升我市区域大气环境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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