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财政局从“借、管、还”三个环节加强债务监督管理
一是举债环节科学“借”。举债计划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规划及偿债能力进行认真评估,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并报人大批准,控制新增债规模,做到量力而行抵御风险。
二是使用环节强化“管”。财政局结合发改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债务使用情况监督,对已批准的项目,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或挪用,否则要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是偿债环节注重“还”。推行“谁举债,谁偿还”原则,强化责任追究;建立政府偿债准备金,年度偿还计划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确保按时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