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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财政局“三个到位”助推城乡养老助餐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发布时间:2024-04-03 14:36:4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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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政策研究到位。深入研究民政部《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民发﹝2023﹞58号)、民政厅《关于推进城乡养老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冀民﹝2024﹞1号)、唐山市《关于高质量推动城乡养老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以及《唐山市解决“一老一小”问题的实施方案》(唐办传﹝2022﹞80号)等文件精神,明确我市养老助餐服务工作职责分工,严格按上级政策要求逐步提升我市村居社区养老助餐服务能力,解决我市老年人的用餐需求。

二是沟通协调到位。积极主动与民政部门沟通交流和协调对接,第一时间结合民政主管人员多次去我市养老食堂了解现行城乡养老助餐服务运营情况,构建相关主管人员工作联系交流平台,准确掌握我市城乡养老助餐服务开展整体情况,探讨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解决办法,确保城乡养老助餐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监督管理到位。针对城乡养老助餐服务运营中出现的部分老年食堂配套设施不能满足实际需求、食堂营业收入难以支撑90岁以上老人免费助餐服务等诸多问题,多次与相关部门从食堂建设、运营、奖励等多方面进行专题研究,积极配合民政部门研究制定《滦州市老年食堂规范化管理办证办法(试行)》,切实保障惠民利民政策确实可行。

截至目前,已投入养老助餐服务资金77.21万元,助推我市城乡养老助餐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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