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财政局圆满完成推进建立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筹划。为充分发挥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切实规范采购行为,督导推进我市各预算单位建立与采购活动主体职责相适应的内控管理机制,印发了《滦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建立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通知》,并就此项工作对各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夯实责任,强化落实。要求各采购单位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采购人是采购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财政部门对逾期未报送的个别单位进行催办,再次下发了《滦州市财政局关于抓紧报送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催办函》,真正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此项工作深入扎实。
三是严审备案,及时通报。截至目前,我市68家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建立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均到财政部门进行了备案。财政部门按照报送时间、内容质量等因素,对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立上报情况进行了评比排名,印发了《滦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建立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工作的通报》,对20个单位予以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