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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财政局三措并举确保财政直达资金运行平稳高效
发布时间:2022-08-24 09:51: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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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组织领导出台政策,确保我市直达资金“一竿子插到底”。我市印发了《滦州市财政局关于成立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及监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滦财库[2020]3号),成立了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及监控等各项工作印发了《滦州市财政局关于直达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滦财[2021]10号),规范了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公开等业务流程,清晰界定了财政部门各业务科室之间、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之间职责分工

二是信息公开、设立专栏,确保我市直达资金“阳光运行”。财政部门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在滦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设立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公开专栏,用于公开直达资金上级下达和本级支出情况,充分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实效,并保持长期公开态势,让直达资金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严格督导、动态监控,确保我市直达资金运行“安全、高效”。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报备及预算下达,并在指标系统中及时接收指标,准确导入到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导入及时、完整、准确。坚持每天对“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进行监控,及时处理监控系统提示的预警信息,确保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常态化监控,对在监控系统中出现的不规范数据信息及时监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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