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财政局坚守三个原则 助力农村改厕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专款专用。各镇(街)2013年以来享受各级财政奖补的农村问题户厕维修资金使用应单独核算管理,不得克扣、挪用。市级奖补资金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用于人员支出。
二是确保效益。各镇(街)2013年以来享受各级财政奖补的农村问题户厕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厉行节约,降低工作成本,合理使用维修资金,避免恶意低价竞争,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绩效监督。财政部门结合农业农村部门对各镇(街)厕所维修项目做好事后绩效监督工作。以“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为原则,压实财政资金,切实发挥农村改厕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