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助力文明城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发挥职能提服务。全面落实文明城创建项目中财政高速度、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宗旨,在项目审批、预算评审、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等方面,按照“快捷、规范、方便、有序”的原则,简化办事流程,压缩服务时限,确保创建项目高效推进、加快落地。
二是统筹财力强保障。为保障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开展,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积极筹措资金1301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环境整治、社区硬化绿化美化等项目,全力保障了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各项活动扎实推进。
三是严格监管高效益。以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为抓手,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对创城项目开展全过程监督,压实压紧财政创城资金,强化使用单位支出责任,切实发挥创城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