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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财政局多措并举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发布时间:2016-05-05 14:58: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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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推进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财政局多措并举,着力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主要措施:

一、强化资金统筹。一是足额落实专项资金。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财政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二是有效整合涉农资金。深化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项目清单,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向重点村倾斜,集中财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三是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发挥财政“一事一议”奖补的引导作用,鼓励农民实施适宜自建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综合运用奖补、贴息、担保等手段,鼓励支持社会资金投入美丽乡村建设。

二、优化资金投向。一是明确定额奖补标准。明确环境卫生整治、村内街道硬化、村庄亮化工程、村庄绿化工程及美化工程的具体奖补标准,引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二是突出规划统领作用。重点支持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统筹兼顾,着力激发内生动力;强化规划约束,切实按规划统筹安排资金、组织项目申报和实施。三是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全面落实我县《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12个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支持农村垃圾处理和乡镇改水改厕等项目。

三、加强资金监管。一是健全制度体系。针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美丽乡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机制,健全政策和管理制度,做到制度管理全覆盖。二是强化监督指导。深入基层一线、美丽乡村建设现场,开展调查研究、督查指导。组织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发挥财政分局所一线监管的职能,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各项政策制度有效执行、全面落实。三是实行阳光操作。全面公开公示政策制度及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等;强化资金运行全程监管,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实行财政报账制,确保美丽乡村建设财政资金分配科学、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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