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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财政局三“好”助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1-08-16 10:02: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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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落实好上级政策。针对民政部门申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手续中,涉及运营补贴、建设补贴等多个资金类别情况,按照申请资金类别梳理上级下达政策文件,逐一核对申报手续,确保申报事项符合上级政策规定。

二是管理好申报手续。实地查看助康、金阳、顺祥乐康三家养老服务机构,对建筑面积、床位数量、住院老人状况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对申报档案的规范、完整性进行核查,确保手续完备,不重不漏,专款专用。

三是统筹好补助资金。算好资金账,统筹安排上级下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为扶持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健康持续发展做好资金保障,共拨付各类补助资金117.47万元,其中:运营补贴59.04万元、建设补贴 19.43万元、消防安全达标奖25万元、星级养老机构补助 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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