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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2 11:15:4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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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59日,滦州市财政局机关党委开展以“我承诺,我践行”为主题的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开展承诺、亮诺、践诺活动。

  一是承诺践行认真履职,爱岗敬业。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站位财政工作大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少讲空话,多办实事,爱岗敬业。

  二是承诺践行高效服务,提能提效。对即办事项,在服务对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即时办理,不拖延、不推诿、不刁难。严格执行“一次告知制”,对办事人员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办的手续和材料,优化程序,缩短办结时限,切实提升工作效能。

  三是承诺践行热情服务,尽职尽责。对服务对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礼貌、谦和、热情、周到;拒绝“冷、横、硬、推”现象。始终坚持“爱心、用心、细心、责任心”,尽职尽责做好服务工作。

  四是承诺践行廉洁自律,遵规守纪。每名党员要把廉洁从政作为做事的基本前提,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通过开展党日活动,全体党员思想上得到升华,工作上更有动力,带头践行“三个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设高质量财政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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