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财政局两个“明确”狠抓预算绩效管理
为建成我市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预算管理体系,按照《滦州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工作方案》要求,财政局制定了《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为突破口,狠抓绩效预算管理。
一是明确评估重点。明确三个基本原则:客观、公正、规范、细化原则;完整性原则;追踪问效、绩效考评原则。将项目支出纳入事前绩效评估范围,形成以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为主要构成的绩效指标体系。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预算部门是事前绩效评估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各单位和财政各科室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事前绩效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