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 [2018]28号)文件精神,对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含退职)人员,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截至目前,我县已将调整完的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完成了上级7月底前养老金到位的要求。本次调整共涉及企业离退休人员7937人,累计发放养老金2600万元,较上月增加767万元,保障了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