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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财政局规范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管理
发布时间:2018-03-05 10:58: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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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8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滦县财政局关于治超工作的报告,明确了部门职责,规范超限超载行为罚没管理,净化罚没市场环境。

一、加强超限超载执法工作管理。针对交通和交警部门双重管理超限超载行为的现状,为规范超限超载工作程序及执法行为,明确了超载超限由交警部门负责指引车辆在治超监测站接受检查,实施处罚计分,交通部门负责监测及消除违法状态。

二、整合人员配备。交警和交通部门共同成立以交通人员为主的多个联合治超小组,并确保每个联合治超小组配备一名交警人员,加强对102国道、205国道、平青乐公路,茨榆坨镇等重点地段的治理,引导至现有治超站,由交警执法人员进行处罚。

三、推进大气污染执法工作。政府授权交通部门负责对运输渣土、砂石、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车辆,其管辖范围内各类工程建设未采取有效措施方式扬尘污染行为的监督管理及行政处罚。重点整治易发生扬尘污染的道路运输和道路工程建设违法行为,强化执法人员配备,加强扬尘污染执法强度,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治理大气污染,全面改善我县道路交通环境质量,努力把道路扬尘对大气污染的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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