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申请领取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时,向滦县安监局提交申请书、零售点(库房)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和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由滦县安监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审查合格后,出具书面核查意见,填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审查书》,同时滦县安监局对零售点的主要负责人及销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合格后,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