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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10 09: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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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19年,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将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

发挥党组作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论述,积极贯彻落实《纲要》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充分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增强。成立了由郝延强局长担任组长,作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全面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局法治政府建设。

二、深入学法普法,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制定了专题学法计划和局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计划,重视抓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业务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宣传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重点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机制,进行日常法律宣传、集中宣传,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并制定了“法律进机关”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学习法治观念,深入企业等开展法律宣传及“法律大讲堂”活动,将“法制读物”送进企业职工,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管理能力和行政执法能力。组织开展了宪法法律知识考试,通过考试,检验了干部职工的学习成效,同时增强了宪法观念和宪法意识,充分认识宪法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崇高地位和重要作用。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改善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公开工信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工作职责、出台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努力打造阳光政务。工作中实施快收集、快交办、快处理的总基调,帮助企业解决经营困难问题;发挥行业主管优势、桥梁纽带优势、运行监测优势、信息资源优势,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助力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发展协调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督导各企业落实“一厂一策”制度,及钢铁企业特殊天气停限产要求,守护住滦州市的“绿水蓝天”。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监督,增加制度建设的公众参与度。

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内容、程序和方式进行政务公开,对工业和信息化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收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一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群、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局政务公开网站设立规章文件、业务工作、统计信息等版块,做到网站界面清晰、公开及时、格式规范,切实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阳光、规范运行。

五、科学决策,严格规范执法。

严格遵守《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依法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自觉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工作实践中,我局领导班子在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过程中,严格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及时完善滦州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系统。各股室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严格确定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并向社会重新公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以及执法证件的回收、换发、注销等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我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积极配合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严格落实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了监督渠道。及时认真关注电子政务公开目录清单管理、动态更新,及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提高法治思维,自觉依法执政。

我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局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为班子成员、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干部的必修课。组织全局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让全局干部认识到学法、用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是对领导干部的根本要求。领导干部更要树立法治意识,建立法治思维,使用法治方法,形成法治自觉,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用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用法治精神推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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