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中共滦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现将2021年法治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持续全面优化发展环境。一是深化简政放权,政务生态更加精简高效。继续深化“一窗受理”及“百事通”改革,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今年4月完成“无差别”受理改革,组建5个“无差别”受理窗口和1个证件发放窗口,受理窗口受理的材料即时传送给审批科室,审批科室打印的证件由证件发放窗口统一发放。2021年7月,省级“百事通”审批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共上线38个主题内容,按照省政务办工作要求推广普及“百事通”平台应用工作,已通过“百事通”平台全面受理业务。不断拓宽“不见面受理”渠道,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积极帮助办事人员对材料进行核查,使其达到受理标准,审批结果到达证件发放窗口后,电话通知领取人五百余次,通过快递、网络等方式,快速将审批结果发放到申请人手中。在综合受理窗口设立“跨省通办”窗口,实现了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按照省工作部署加快培育产业发展新功能,推行准入准营“证照联办”,对企业开办、涉企经营许可实行“流程接续、业务衔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设立证照联办窗口。二是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设立网上自助申报区、企业开办专区,指导办照群众进行网上申报;在市场主体名称、经营范围等申办方面主动为办照群众出谋划策,缩短办照时间,将法定企业开业登记时间从15个工作日压缩到4个工作小时内,累计办件1895件,大大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让办事群众真正体验到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高效和便捷。三是行政权力实现应放尽放、线上线下有效承接。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全面加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有效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在14个镇(街道)532个村(社区)实现了综合服务站全覆盖,改造提升了场地、硬件设施,统一配置了桌牌、制度牌匾等设施。同时,大力推行政银合作、政企合作,积极主动联合建设银行、邮政、供销社等第三方机构共建、共用村综合服务站,促进资源共享。线上线下充分融合,不断创新服务方式,配备“裕农通”互动屏自助设备,提升电子生活缴费等服务。真正实现“一站通,不见面”办理。积极引导纳税人“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广泛宣传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办税等缴费渠道,推进事项办理由“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四是健全监管制度,监管方式更加灵活精准。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提升管理的力度和温度。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健全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信息推送、接收、处理的标准化流程,实现审批、监管信息“双推送、双回路”闭环管理。实现精准行政执法。大力推进部门联合、重点领域和基于信用风险分级的随机抽查模式,不断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努力实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二、健全价格调控机制
我局紧紧围绕经济大局,加快建立、健全新的价格调控机制,按照“民生优先、分级定价、政策引导”的原则,积极稳妥的做好成本监审、价格听证和价费管理工作,及时快速的传导国家、省、市下发的各类价费管理文件,合理健康的引导涉及公众利益的定价机制建立。今年我们重新修订了滦州市《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建立和加强了收费报告制度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极大的减少了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在水价、热价、气价、景区收费、养老收费等价格领域,依据《河北省定价目录》所列条目,循序渐进逐步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
三、落实法律顾问和决策评估制度
我单位严格按照《河北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冀发改投资[2016]1号),对新增建设用地和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拟建项目,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重点分析,充分发挥政府在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判断、识别、防范方面的作用,保证决策质量、消减决策风险。2021年1月至目前共为11个重大项目做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河北日月新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聘请了一名专职法律顾问,提高了我局的依法行政水平。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我局按照滦州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要求,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行政执法工作手册》、《亮证执法制度》和《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在网上平台也进行了行政许可事项事前事后的信息公开。
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组织全机关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普法宣传活动,在市人民广场向群众组织发放宣传材料,讲解如何分辨及规避非法集资陷阱,切实发挥部门监管作用。
202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