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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提升价格管理水平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发布时间:2015-12-31 16:52:5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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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发改局
提升价格管理水平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滦县发改局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确保市场物价稳定为出发点,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职能,在“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上下功夫。
  一是做好收费许可证收缴,依据《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冀价行费 [2015]96号)文件精神,今年6至8月份,完成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教育部门《收费许可证》收缴和2014年度收费情况审核汇总工作。其中,收缴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许可证》24个,涉及收费金额130108万元;教育部门《收费许可证》111个,涉及收费金额1675万元。
  二是完成城区水价并轨和阶梯水价工作,按照《关于加快落实水价改革措施的通知》(冀价经费[2015]200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水价听证会,全程做到按程序推进,阳光操作,并留存档案,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确保了此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三是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工作。按政府要求,完成将房地产价格备案、民办教育备案、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收费标准审批三项原物价局行政审批职能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简化备案程序,缩短备案工作时间,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截至目前,已完成商品房价格备案批文15个,涉及全县7家房地公司,审批及档案归档工作已全部完成。
  四是做好市场监测和农本调查工作。在常规市场监测任务方面,始终确保监测点的选择具有代表性、长期性和稳定性,保持每周二上午准时上报20种主要农产品和农资价格价格监测表、30种生活必需品零售价格监测表,每月底前上报178种生活必需品价格测表。在农本调查方面,着重把握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基础数据的可靠性、汇总资料的全面性和分析预测的可信性,保证我县苹果、花生两个农本调查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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