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和《滦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意见》内容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滦州市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承办单位要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市政府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滦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