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善我市营商环境,按照收费目录动态调整管理要求,在2018年《河北省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基础上,根据我们收到的上级政策文件,编制修订了《滦州市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现予以预公告,待河北省及唐山市下发正式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后,再予以正式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善我市营商环境,按照收费目录动态调整管理要求,在2018年《河北省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基础上,根据我们收到的上级政策文件,编制修订了《滦州市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现予以预公告,待河北省及唐山市下发正式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后,再予以正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