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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8 15:56:5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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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滦州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以提升行政决策质量为基础,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为支撑,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载体,全面落实中共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省市决策部署,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23年5月我市获评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茨榆坨镇顺利通过省级复核,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优化政府机构职能,落实清单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我市组织27个部门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共有事项2783项,比2022年减少127项,镇(街)权责清单暂无动态调整。目前,各镇(街)和政府部门已将清单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倾心服务企业发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系统化,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充分运用全市大数据资源与政务服务信息互联共享渠道,推广电子证照应用程度,打造“屏对屏、零跑动”的网上“远程踏勘”政务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推动企业登记便利化,打通企业开办“全域能办”。新增15项由当天办结的“承诺件”优化提升为“即办件”,扎实推进滦州市简单事项“即时办”,一般事项“快速办”,重点事项“着重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564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至政务服务大厅,清单外进驻126项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大厅整体可办事项730项。不断完善“受审分离、一网通办”审批服务新机制。持续提升网上办件率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真正实现多种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严格落实“5311”企业开办提速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降低准营门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我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59792户。多措并举推进政务服务再升级。成立350余平米企业服务中心,设置六个功能区域,实现由“我办”到“帮办”的角色转变。升级“不打烊”服务,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单位,一律实行全年全天候政务服务;建设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做到“服务无休”;通过推广移动端,加快实现掌上办;实现5个涉企项目和8个个人项目“一件事一次办”,构建集成审批服务模式。着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打造“信用滦州”品牌,深入做好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工作,全市已实现纳税、水、电、气、不动产、科技研发等相关信息归集全覆盖。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培训、信用修复培训、“信用滦州”建设宣传。今年以来,共开展信用宣传776场,累计发放宣传页9000余份、受众人次达4万余人次。

三是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不断优化法治服务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布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公证服务中心”等3条暖企惠民政策。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打造暖心服务。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民生实事项目,唐山市司法局下达法律援助案件年度目标任务100件,已于3月份提前超额完成。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48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48%。加大对农民工、涉企法律援助力度,全面开通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案件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凡涉及此类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请均免予经济状况审查,直接给予援助。优化法律服务供给。设置专门办证窗口,开通涉企“绿色通道”,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法律服务。为各类企业共办理公证143件,对唐山东海钢铁、河北东海特钢、蓝贝酒业等12家大型企业办理法律服务咨询、保全证据公证。组织律师、公证员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讲座,进行法律咨询,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为企业防范风险出谋划策。扎实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护航企业健康成长。共开展法治体检3次,提供法律意见6份,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10起。

(二)严格规范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制定《滦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从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方面细化制度规定,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供更可操作的遵循。发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地落实。坚持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全面落实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基本实现政府及组成部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疑难涉法事务审查办理以及重大经济类合同审核把关作用。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市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滦州市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等文件,严格制发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今年,共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继续保留规范性文件16件,废止5件。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过程监督

一是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积极组织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修订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组织全市113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完成全市166个行政执法辅助证件申请工作,注销54名不具备持证条件人员的执法证件。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开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将涉企行政执法情况作为重点,通过“五查五看五纠正”,解决市场主体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以案卷评查工作为切入口,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促进涉企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持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组织召开镇(街)行政执法案卷点评会,对镇(街)行政处罚案卷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开展“乱罚款”问题专项监督活动。深入查找、纠正行政执法领域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金融服务、教育培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的联合执法整治,共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20次,检查市场主体71户,大幅度减少检查频次。

(四)强化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履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职能,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集中复议职责,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共代理以滦州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6件,累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4件,受理50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100%。

二是健全人民调解组织衔接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了三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体系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在村级建立调解小组、镇级建立调解工作组、市(县)级建立调解巡回组,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在“多元化解”大调解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目前共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12个,镇(街)村(居)调委会551个,培树品牌调解室14个,全市537个村(居)1794名人民调解员全部实现网格化管理,调解员信息在每个村(居)上墙公开。着眼业务技能提升,组织线上线下培训活动8场。持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早介入、早化解,2023年,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345件,调解成功1309件,调解成功率达97%,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法治意识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加强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并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内容,列入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学习议题,纳入党校主体班次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政府常务会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内容。市委组织部举办了2023年滦州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内容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为契机,深化“法律九进”“法治九建”示范创建活动,打造高标准法治广场,在31个社区建立市民法治教育室,在城区主干街道、广场和古城景区布置设立20多块普法展牌、雕塑、景观小品,构建起点、线、面普法宣传格局。同时,注重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强化滦州普法、法治滦州公众号运用,定期刊发法律法规和普法宣传小视频,目前转发普法内容3500多条,点击量500余万人次。同时,组织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注重加强“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在全市选聘1794“法律明白人”,形成立体化普法网络。

(五)强化权力监督,建立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滦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严肃党纪政纪问责。认真做好“两案”办理,2023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2件,政协委员提案69件,答复满意率均为100%。积极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出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

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全市各部门均已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箱,完善了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及时反馈群众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严格落实审计监督。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财产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深入开展重大财政资金及绩效审计、民生项目及资金审计、国有企业审计、政府投资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共完成审计项目66项,提出被采纳审计建议123条。

二、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滦州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打造最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开拓创新、担当作为,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断完善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常态化推进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持续提升党员干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水平。

(二)提升工作实效,细化实化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制度,深化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切实提高“关键少数”法治理念。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和工作导向。

(三)优化职能体系,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持续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机制,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覆盖,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合同签订、政策制定、信访积案化解等事项。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定期清理工作。

(四)坚持改革赋能,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我市营商环境质量、标准双提升。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常态化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定制个性化法律服务,完善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审批流程深度再造;继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积极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五)聚力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市直执法部门与镇(街)综合执法队协调联动,更大范围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温度提升”行动,推动轻违不罚、首违免罚制度落地落实。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滦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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