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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0 10:11:4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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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滦州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提升行政决策质量为基础,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为支撑,以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为保障,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载体,全面落实中共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省市决策部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建设“现代经济强市、繁荣美丽滦州”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职责

滦州市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真抓真管、高位推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坚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制定印发了《滦州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滦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压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档升级。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一)优化政府机构职能,落实清单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

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我市组织27个部门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交通局、商促局、审计局、城管局等4个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对本部门清单内容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共有事项2910项,比2021年增加83项。14个镇街全面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公开工作,镇权责清单包含事项共5类、193项,街道权责清单包含事项共5类、187项。各镇街和政府部门并按要求将清单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内容,对117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156项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予以公开。

(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持续深化“拿地即开工”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擦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滦州品牌”。持续深入推进“拿地即开工”审批改革。推动社会投资新建工业项目尽快达产见效。全年“拿地即开工”办结7个,进入审批流程2个,储备项目3个。二是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积极推进审批服务事项进驻新市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进一步推进事项进驻与划转,已进驻事项501项。三是推动法人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打造法人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推动政务服务集约式改革。依托“一窗综合受理”模式,法人事项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任务已初步完成。

(三)强化数字赋能,大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水平。

一是推行乡村基层电子证明系统,切实推进政务服务就近办、自助办。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冀时办”APP河北省基层电子证明系统,实现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所开具的无固定模板头证明网上申请、审批、开具及签发。全市14个镇街、533个村居均已完成收集并成功上线,基层电子证明已开具1512个。二是推进电子证照建设应用。统筹各单位开展电子证照数据集中归集工作,推进纸质证照和电子证照同步签发。已实现63种证照电子化,电子证照归集数量达到12840个。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建设工作。监管行为覆盖度和监管部门覆盖度已实现双100%。

(四)深化镇街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释放惠企利民新动能。一是“就近办、网上办、自助办”民生工程建设显成效。持续推进基层综合服务站、基层电子证明系统体系建设,实现了各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高质量运转和设备终端在各村(社区)的布设,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二是推动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全面融合共建。加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与提升,以现有综合服务站为基础,统筹推进供销、建行、邮政、农信机构基层站点进驻整合,打造五方共建、共用、共享的综合服务平台,已基本实现融合共建服务站全覆盖。三是“政策找人、服务上门”,拓展政务服务新模式。为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以民为本、服务至上”理念,推动政务服务“柜台掌柜”向“跑堂小哥”转变,开展“政策找人、服务上门”活动。

(五)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打好诚信建设组合拳。

“好差评”工作稳中求进,事项与部门覆盖率均达到双百。共涉及36家审批单位与14各镇街审批事项1481项,“好差评”总评价量30.3万条,好评率100%。开展“双公示”信用信息专项治理,累计归集信用信息92万余条,其中涉企有用信用信息40万余条。提升事前、事中、事后信用全流程监管质效。推进市场主体开展信用承诺,已开展信用承诺37.75万余条。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开展助企信用修复服务,推进建立信用奖惩机制。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政府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查规范性文件2件。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重点是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市场公平竞争等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经清理,保留规范性文件20件,废止6件,清理结果在滦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二)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审查关。凡是涉及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各类规划、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行政管理措施等,都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未经合法性审查、审查不合格或者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整改完善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2年审查各类文件6件,出具审核意见2件。坚持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政府决策中的把关作用。

(三)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全市共有39个单位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审核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合同文本、重大涉法事务处理等业务上,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在政府行政决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公正文明、包容审慎的行政执法环境

 

(一)聚焦执法信息公示,打造全链条阳光执法。从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开、推动事后公开三个方面着力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目前,各行政执法单位均按照要求落实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归集本部门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流程、救济渠道及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信息,并在政府网站等载体上公开。在事中公开方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组织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对持证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清理出不具备持证条件人员。

(二)聚焦程序规范,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求,指导行政执法部门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完善了《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统一了行政执法文书。实现了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环节进行音像记录,并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执法环节和办案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三)聚焦法制审核,严格坚守法律底线。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过程中,从公开法制审核清单、严把法制审核和配强审核人员三个方面推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各行政执法主体均能够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法制审核制度,并在重大执法决定作出之前进行法制审核。组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温度专项行动,切实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不严、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推广应用引导、示范、教育、劝告等非强制性行政执法方式进行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执法评议、案卷评查、业务技能“大比武”等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五、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处置,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一)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统筹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活动,集中对各镇街、成员单位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动态消除安全隐患。

(二)不断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力度。精心组织防震减灾、森林草原防灭火等科普宣传活动,发放相关防灾减灾宣传册3000余册、宣传单3500余张,设置悬挂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条幅100条、刀旗2000面、广告警示牌150块、发放明白纸5000余张。

(三)紧紧盯住防灾减灾,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一是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格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2022年全市森林草原火情总体平稳。二是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组建市、镇街、村三级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全面排查消除防汛安全隐患,有效管控防汛安全风险,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三是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依法实行分级分类施策,及时修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三调联动”,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进一步推进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形成“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普遍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作用,努力将民事纠纷化解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567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791人,十大领域调解组织已全部建立。2022年,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912件,调解成功874件,调解成功率95.83% 。

(二)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水平,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加快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集中复议职责。2022年,共代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累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件,受理18件,审结16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100%。

(三)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法律意识。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印发《滦州市2022年度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市政府领导带头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系列法律法规,切实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二是精准开展普法宣传,利用新媒体平台共计推送疫情防控相关信息243条,直接受阅群众达8万余人次。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题宣传,普及防骗知识。全年共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5万份,利用新媒体平台推送相关信息106条,解答法律咨询460余人次。三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法治九建”活动,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为重点,全力培树一批村居、校园、机关单位等法治示范创建典型。四是全面启动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全市1632名“法律明白人”已全部完成初步培训。

(四)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服务标准。

建立市、镇(街)、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加大滦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科技投入,完善网络平台,启动实施与4个律师事务所、14个司法所远程视频互通,做到来访群众可以随时在律所、司法所与中心之间咨询法律问题,解决群众两地跑、来回跑难题,真正做到跑一次,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

七、强化权力监督,建立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滦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严肃党纪政纪问责。认真做好“两案”办理,202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3件,政协提案55件,答复满意率均为100%。积极邀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出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

(二)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全市各部门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箱,完善了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及时反馈群众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落实审计监督。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财产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深入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财政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审计、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审计、保障和改善民生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50项,审计资金总额238.35亿元,提出审计建议76条,全部被采纳。

下一步,滦州市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朝着“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乘势而上,再立新功,在“千年古城”的大地上努力擦亮打造“法治滦州”新名片,奋力谱写滦州法治政府建设新篇章。

 

 

 

 

 

滦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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