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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1:12: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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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滦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中共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省市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依法行政,为建设“现代中等城市、全国百强滦州”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我市茨榆坨镇获评“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镇”荣誉称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二)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我市始终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坚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印发《滦州市2021年度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市政府领导带头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系列法律法规。举办了一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切实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二、持续优化政府职能体系

(一)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率。一是坚持减放结合、简并联动,以创业创新“百事通”和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省级试点为抓手,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和“一窗受理”,521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形成“一次告知、一次提交、一门受理、一次办好”的整体联动、集成融合的新型审批服务机制。完成“无差别”受理改革,组建5个“无差别”受理窗口和1个证件发放窗口,2021年共受理业务 3381个。二是加快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自助办”。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即时办、企业开办专区等窗口,办照群众可通过网上在线申报办理业务。不断压缩办照时间,将企业开业登记时间由法定15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小时内,大大提升了群众满意度。14个镇街全部设立综合服务中心,依托政务服务审批平台,推进社区管理服务与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实现“一网通办”。将5家市直单位的15项行政许可赋权下放至14个镇街,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三是全面推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我市已全面开通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实行动态进驻,常态开放。制定《滦州市政府采购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规范了中介服务机构市场,促进了公平竞争,节约了政府资金。

2.着力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创新实行“好差评”制度和“无差别受理”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提升办事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入开展助企纾困解难系列攻坚行动。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等协同监管机制。突出运用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综合运用信用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手段,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先后实施“先照后证”、“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和“照后减证”等多项制度,积极做好106项“证照分离”改革,直接取消审批2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优化准入服务84项,切实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2021年,全市新增市场主体6355户,市场主体总量达到47544户。

(三)落实清单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我市已全面完成执法事项清单、审批清单、权责清单、负面清单编制,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及上级取消下放调整事项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同时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目前,我市共有行政许可事项113项,已实行清单化管理。扎实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两单合一”工作。全市27个部门已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滦州市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试行版)共含事项2827项,其中,行政许可331项,行政处罚2060项,行政强制104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给付22项,行政检查138项,行政确认55项,行政奖励16项,行政裁决4项,其他类92项。全市27个部门全部通过网站、办事服务大厅、公告栏等渠道公布了本部门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全市汇总清单。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内容,对123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152项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予以公开。编制了《滦州市执行的全国及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滦州市执行的全国及河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滦州市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在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确保企业及时获知政策动态,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四)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政策承诺。开展诚信政务建设“回头看”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务诚信建设水平。制定《政府招商引资领域信用承诺制度》,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制定《滦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程序。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重点是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市场公平竞争等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经清理,保留规范性文件22件,废止9件,清理结果在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二)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审查关。凡是涉及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各类规划、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行政管理措施等,都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未经合法性审查、审查不合格或者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整改完善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1年审查各类文件12件,出具审核意见5件。坚持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政府决策中的把关作用。

(三)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全市共有34个单位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审核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合同文本、重大涉法事务处理等业务上,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在政府行政决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健全完善“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通过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等方式,借助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滦州市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各类信息。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对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足配强法制审核人员,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进行合法性审核,保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有效性。推进“三项制度”向镇街延伸,实现全覆盖。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对镇(街)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协调市直赋权单位对镇街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共9场,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大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集中评查、交叉互查等方式,随机抽查160宗执法案卷,力推执法程序合法化和案卷制作的规范化。 对发现的问题,印发《通报》要求整改落实。组织开展镇(街)行政执法案卷点评交流会,对执法案卷全面进行分析交流。

(四)加强队伍建设。举办镇(街)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会。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修订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大比武、大练兵活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完成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清理及《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976

五、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处置

我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加大对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和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协调联动防范化解涉疫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依法实行分级分类施策,完善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切实增强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体系

(一)坚持“三调联动”,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进一步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负责具体案件化解协调和联络。在司法局设立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与各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形成“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普遍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作用,努力将民事纠纷化解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567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791人,十大领域调解组织已全部建立。2021年,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916件,调解成功874件,调解成功率95.41% 。

(二)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水平,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加快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2021年,共代理行政诉讼案件9件,累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件,受理21件,审结21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均为100%。

(三)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法律意识。

一是制定《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今后五年的法治宣传工作提供了可操作、能落地的重要行动指南。二是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宪法七进”活动。积极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深入乡村、企业、学校、社区等,实现“民法典十进”全覆盖,2021年,共计开展民法典专题宣传教育活动36场,组织各类培训讲座32场,发放宣传资料69000余份;利用两微一端发布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信息2300余条,直接受阅群众干部群众80万余人次。针对性开展“防电诈”专项宣传,采用普法大篷车流动宣传的形式,14辆普法大篷车深入到14个镇街,走街串巷为百姓讲述防电诈知识,传播防电诈声音。三是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2021年10月,投资70余万元、占地3万余平米的滦州市首个县级法治文化广场建成启用。

(四)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服务标准。

建立市、镇(街)、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立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532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加大滦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科技投入,完善网络平台,启动实施与4个律师事务所、14个司法所远程视频互通,做到来访群众可以随时在律所、司法所与中心之间咨询法律问题,解决群众两地跑、来回跑难题,真正做到跑一次,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

七、强化权力监督,建立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滦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高站位、靠前指挥、真抓真管,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严肃党纪政纪问责。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两案”办理,2021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3件,政协提案110件,答复满意率100%。积极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出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

(二)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全市各部门均已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箱,完善了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及时反馈群众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落实审计监督。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财产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深入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民生资金审计、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审计。2021年,完成审计项目915个,审计资金总额102.54亿元,查处违规行为和管理不规范资金10.48亿元,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42条,被采纳42条。

今后,我市将进一步树牢法治思维,强化依法行政,让法治成为政府工作的鲜明底色,以“法治引擎”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中等城市、全国百强滦州”。

特此报告。

 

 

滦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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