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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28 14:43: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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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双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滦政人干〔20173

 

各镇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同意,下列同志任免职:

张双和同志任滦县物价局局长,免去滦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王守禹同志任滦县监察局副局长,免去滦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解宝利同志任滦县经济开发区监察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学萍同志免去滦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白怀新同志免去滦县监察局县直第一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屈俊生同志免去滦县监察局县直第一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董广臣同志免去滦县监察局县直第二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刘冬梅同志免去滦县监察局县直第三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贾从伟同志免去滦县监察局驻镇第一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吴增钢同志免去滦县监察局驻镇第二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郝孟德同志免去滦县监察局驻镇第三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彩同志免去滦县监察局驻镇第三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刘激光同志免去滦县监察局驻镇第五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礼同志免去滦县监察局驻镇第六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薛建军同志免去滦县监察局驻镇第六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唐润恒同志免去滦县监察局县直第三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刘艳秋同志免去滦县监察局驻镇第一监察分局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董继平同志免去滦县监察局驻镇第四监察分局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栋同志免去滦县监察局驻镇第四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焦会忠同志免去滦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章金新同志任滦县发展改革局主任科员,免去滦县粮食局局长职务;

    谢振华同志任滦县发展改革局主任科员;

杨瑞刚同志任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裴立忠同志任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韩宝喜同志任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免去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姜伟荣同志免去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下列同志按时取消一年试用期,正式任职:

邵玉龙同志任滦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国山同志任滦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冯国忠同志任滦县公安局滦州派出所指导员;

高云鹏同志任滦县公安局榛子镇派出所指导员;

王会升同志任滦县公安局古马派出所指导员;

张双申同志任滦县公安局茨榆坨派出所指导员;

周立美同志任滦县公安局法制预审大队大队长。

 

 

滦县人民政府

201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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