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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承德东至滦县双回(第四通道)500千伏线路工程施工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8-24 15:51: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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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政通【2023】3号

承德东至滦县双回(第四通道)50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是利用张家口、承德地区新能源助力唐山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唐山绿色发展的重要工程,已正式获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能源核字[2023]46号)核准批复。该项目途径我市的九百户镇、东安各庄镇、雷庄镇、滦城街道办事处。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配合电力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如期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承德东至滦县双回(第四通道)500千伏线路工程在我市境域内的路径及范围和地点坐标已确定,并划定该线路保护区范围。滦州市电力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下达具体书面告知(以告知范围为准)。

二、施工过程中因征用或占用有关单位或农村土地、损毁树木青苗或因拆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的补偿,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唐山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规定》([2013]1号)规定的标准,给与补偿。

三、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任何人在线路保护区范围内和拟定的施工作业区域内违法突击抢栽抢种树木花卉、抢建各类建筑物及设施。对违法突击抢栽抢种的树木花卉、抢建的各类建筑物及设施,不予任何补偿。沿线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监管,并责令限期清理,逾期未清理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禁止任何人扰乱电力工程施工秩序,恶意阻挠施工;禁止任何人超越补偿标准漫天要价、借机敛财。对此,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滦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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