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
通知
关于公布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
通知
滦政办〔2019〕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市直各单位:
滦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审委员会确定的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6项)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布。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要求,加大依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力度,建立健全保护机制,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努力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为繁荣我市文化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滦州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