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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7 10:18: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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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政发〔2017〕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县直各单位:

现将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滦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规定,县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

县长:戚永和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审计、城乡规划、机构编制等工作。

常务副县长:李强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政府机关、监察、发展改革(物价)、城建、统计、民政、民族宗教、行政审批、铁路建设、园区经济、人防等方面工作。

分管政府办公室(人防办)、监察局、发展改革局(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计局、民政局(民宗局)、政务服务中心、支铁办、房屋征收办。

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城乡规划工作。

负责与人大、政协的联系协调工作。

副县长:张雪峰

负责农业农村、信访、公安、司法等方面工作。

分管农牧局(林业局、畜牧水产中心)、水务局、气象局、县社、农业开发办、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

负责与人武部、预备役团、法院、检察院、老促会的联系协调工作。

副县长:李忠华

负责环保、工业经济、安全生产、交通、电力、榛杨工业区、民营经济等方面工作。

分管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国网冀北滦县供电公司。

副县长:吴海山

负责对外开放、流通、科技、市场建设、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商务局(招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局、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建材大市场管委会、粮食局、烟草局。

负责与工商联、科协的联系协调工作。

联系中国人民银行滦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滦县支行、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公司。

副县长:刘翠萍

负责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旅游、市场监管、档案等方面工作。

分管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爱卫办)、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档案馆。

负责与工会、团县委、妇联、电视台、老年体协的联系协调工作。

副县长:李瑞岭

负责财税、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邮政、电信等方面工作。

分管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残联、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滦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滦县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滦县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滦县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滦县办事处。

 

 

滦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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