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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会风会纪有关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7-14 09:4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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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政办〔2017〕2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县直各单位:

2017年7月6日下午4:00,在县政府309会议室召开的全县闲置土地资产处置工作调度会中,古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立春未能按时参会且未请假,政府办组织会议的人员多次催促,古城街道办事处仍未安排人员参会,致使会议推迟15分钟,并且直至会议结束也未能到会。按照县政府相关领导指示意见,决定对刘立春同志予以通报批评。希望各镇(街)、县直各单位进一步引起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促进我县会风明显改善,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进一步提高对会风的认识。会风是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直接关系着会议质量和效果。各镇(街)、县直各单位一定要从讲大局的观念出发,高度重视会风问题。对于我县召开的各类会议,要严明纪律,按要求参加,领导干部更要带头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形成良好会议风气。

二、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今后,凡是我县召开的会议,参会人员按时参会,不得迟到、早退、缺席、顶替。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会前请假并经批准方可。会议期间要关闭通讯工具,集中精力开好会议。对违反会议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全县通报批评,并依纪追究责任。

三、切实做好会议通知接收和办理等工作。各镇(街)、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各种会议通知的上传下达工作,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接收会议通知后要在规定时间及时办理,并及时上报有关落实情况,确保通知事项落到实处。

 

 

                         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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