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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使用居民健康卡
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9 09:36: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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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政办〔2017〕25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更好的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提升医院管理水平,解决跨医疗机构就医信息不能共享等问题,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6〕176号)要求和省、市工作的有关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和应用。

一、重要意义

(一)推广使用居民健康卡是加快医疗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医疗信息化水平滞后引发的瓶颈效应日益凸显,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创新驱动,规范有序、安全可控,开放融合、共建共享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出发点,以继续完善实施“河北健康云”工程为抓手,按照河北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强化顶层设计,夯实基础,完善政策制度,创新工作机制,以基础平台、业务协同、群众体验和跨行业监管为重点,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系统的应用,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探索“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积极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培育发展新业态,为打造健康河北提供有力支撑,而居民健康卡正是实现居民与这一网络对接的“金钥匙”。

(二)推行居民健康卡是方便群众就医的有效手段。居民健康卡具有身份识别功能,居民持居民健康卡在全市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再出示户口簿、身份证。在开展居民健康卡服务的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在各医院分别购买院内的就诊卡,可以解决患者挂号、候诊、交费排队时间长的问题。居民健康卡具有金融结算功能,居民医保补偿款将汇入居民健康卡。居民健康卡存储个人基本信息,既往就诊记录,在下次就诊时,医务人员可通过居民健康卡快速调阅其既往病历,从而提高诊疗效率,尤其是持卡人需要急救服务时,通过居民健康卡可以获取联系人信息,以及本人的过敏史、血型等健康信息,可以有效地提高急救指挥效率和抢救效率,更有效地挽救生命。随着我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和人口健康区域信息平台的逐步完善,跨机构、跨地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同服务的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初步形成,以居民健康卡为纽带,将有利于实现医疗机构服务协同,检查结果互认、远程会诊、分级诊疗、网上挂号、网上健康信息查询功能。

(三)推广使用居民健康卡是加强医疗机构监管的有效措施。居民健康卡是联结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与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桥梁纽带和个人信息基础载体。通过居民健康卡及卫生信息平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随时查阅、汇总、分析医疗机构执业情况,为实现有效的卫生监管提供信息化支撑。

(四)推广使用居民健康卡是促进智慧城市建设的纽带杠杆。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智慧城市建设突出的是为民、便民、惠民,居民健康卡作为覆盖全体居民的媒介,拥有三级密匙管理,具有严格的制作和管理规范,该卡涵盖持卡人的家庭、本人基础信息和健康信息,同时具有金融功能,支持各类民生业务接入应用,对于打造全县智慧城市建设有着积极的推进作用。

二、工作职责

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是深化医改、优化医疗卫生发展环境、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关键环节。居民健康卡推广使用专业性强、技术要求复杂,涉及多个工作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提高辖区居民健康卡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居民健康卡顺利制发,畅通使用,努力实现“人手一卡、全国通用、应用一生”的建设目标。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动。做好居民健康卡及随卡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力争2017年6月底前将首批居民健康卡的发放登记和死亡、后续办卡人员的信息采集和汇总工作做到位。要做到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利用村(居)委会广播和宣传标语网络信息等方式开展居民健康卡的应用宣传,扩大群众的知晓率,引导群众主动持卡就医结算。

(二)卫计局。要成立居民健康卡项目领导小组,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研究制定项目政策以及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督导相关单位加快居民健康卡的制作发放工作。督促中软智通(唐山)科技有限公司为各医疗单位机构配备读卡机具,提供医院管理系统统一接口标准,开展居民健康卡应用的培训;在推广居民健康卡的过程中,要严格保护居民个人隐私和各健康卡应用单位的信息安全;协调县财政局、金融机构,做好农合基金账户的转接及建设工作;组织全县各医疗机构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建立通用的居民健康卡的应用环境,争取年内公立医院全部启用居民健康卡,推行实名制就医,引导患者持居民健康卡就医,并发挥居民健康卡的作用。积极推行诊间结算和就医信息动态采集管理,提高持卡就医结算效率和管理水平。配合各镇政府(街道办)做好居民健康卡的发放工作;加快人口健康区域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和综合管理六大业务领域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不断完善居民健康卡基础数据,拓展居民健康卡的服务外延。

(三)财政局。要协调好居民医保基金账户和支出账户的转接工作,协调定点医疗机构在中国银行滦县支行开设的一般结算账户,方便群众补偿款的结算。研究居民健康卡在养老、医疗、救助、惠农补贴等业务方面的应用。

(四)宣传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对居民健康卡进行广泛的宣传,营造推广使用居民健康卡的良好氛围。

(五)中国银行滦县支行。根据《居民健康卡技术标准》要求,按时完成制卡任务和相关宣传资料的印制;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做好居民健康卡发放工作;在批量制发居民健康卡完成后,要通过柜台办卡,自助办卡等多种形式做好后续零散人员的居民健康卡的制作发放工作,要加快中国银行助农服务点建设,重点落实在各个医疗机构部署助农取款网点。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镇政府(街道办)、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居民健康卡建设和应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办事机构,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落实 “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责任机制。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目标和步骤,做到责任到位、落实到人。卫计局要建立奖励约束和通报制度,把居民健康卡建设和应用工作纳入县卫生计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将使用情况纳入医院日常监管考核指标。

(二)资金保障。要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探索建立政府统筹、部门主导、社会参与、便民惠民、合作共赢的居民健康卡建设模式,加大居民健康卡建设经费的统筹和投入,充分调动和发挥银行等单位在资金筹措方面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居民健康卡建设,为居民健康卡各项建设和系统运维提供持续的经费保障。卫计局要会同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重点保障居民健康卡经费投入,用好管好居民健康卡专项建设资金,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宣传保障。要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宣传居民健康卡建设的政策、措施、成效和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知卡、用卡环境和社会氛围,让群众真正认识到持卡就医的方便、快捷和实惠。各镇政府(街道办)和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要利用居民医保筹资宣传的机会,向广大参保群众宣传居民健康卡在居民医保身份识别、就医结算和补偿等环节的应用。同时,卫计局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开展对居民健康卡建设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现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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