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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滦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5 17:16: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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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政办〔201517

 

各镇政府(街道办)、县直有关单位:

《滦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515

 


 

滦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冲刺的五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的五年,也是我县站在新的起点上向全国百强县进军的重要时期。编制和实施好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对实现我县转型升级、绿色崛起的奋斗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地区加快崛起、河北沿海地区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新机遇,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坚定不移地实施开放带动战略,抓牢抓实“八大增长点”,突出创新驱动,加速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设靓丽、繁华、宜居、和谐的美丽滦县。

(二)基本原则

1.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相结合。既要以滦县经济社会发展所处阶段、发展现状和发展需求为基础,又要将全县的发展放到全市、全省、全国发展的大背景、大趋势中统筹谋划;既要立足当前,又要谋划长远;既要体现国家、省、市的战略意图,又要符合滦县实际,力求使规划科学管用,成为未来五年滦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

2.统筹兼顾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规划编制要总揽全局、科学筹划,突出重点、兼顾各方。既要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发展、区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又要按照实际情况确定重点发展的方向和领域,真正做到全面发展,重点突破,确保经济社会协调联动,统筹发展。

3.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要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重大课题和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使规划充分集中全县人民群众的智慧,更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面向未来,体现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与合理性。

二、主要任务

我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着重在以下两个层面展开:

(一)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大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基本思路和规划《纲要》框架形成阶段。时间安排是从现在至县委《建议》出台前。编制规划基本思路,主要目的是为县委《建议》提供参考,并为正式编制《纲要》做好前期准备。按照惯例,县委《建议》一般在11月底、12月初出台。根据这一节点安排,基本思路应在10中旬前完成。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需要纳入国家、省、市总体规划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研究提出我县“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配合研究起草县委《建议》;组织起草规划《纲要》框架。

第二阶段:规划《纲要》形成、送审阶段。时间安排是从县委《建议》出台后至2016年县“两会”召开。主要任务是完成《纲要(草案)》文本,为提交“两会”审议做好准备,包括按照县委《建议》精神组织起草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做好与国家、省、市规划及县内各级各类规划间的衔接;做好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和提交县人大审议的各项工作。

第三阶段:规划校对辑印阶段。时间安排为2016年县“两会”结束至国家、省、市规划《纲要》正式出台。主要任务是,按照规定程序发布规划《纲要》;完成总体规划纲要、专项规划的汇总、校对、辑印、存档工作。

(二)编制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它既是编制规划纲要的重要基础和参考,也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点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专项规划由县直有关单位牵头负责起草,在时间安排上要先于规划《纲要》。时间安排为:6月中旬前,研究提出专项规划思路框架;8月中旬前,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初稿);9月中旬前,完成专项规划的论证,各部门提请县政府审定专项规划,并报发改局汇总备案。“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经县政府审定后下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的滦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发改局。聘请专业机构编制我县“十三五”规划,由县财政拨付专项经费。各专项规划编制部门也要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班子,落实相应人员。根据规划编制进度,及时组织规划编制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专业素质。

(二)认真谋划项目。按照国家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凡是未列入规划的项目国家将不再批复。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超前谋划一批项目,并及时与上级部门衔接,力争有更多的项目纳入市、省和国家规划。

(三)搞好规划衔接。规划衔接要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协作,积极主动地做好规划衔接工作。

(四)确保工作质量。“十三五”规划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四个干”抓落实机制要求,分解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倒排时间节点,全力抓好承担的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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