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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滦县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攻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9 17:14: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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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政办〔201514

 

 

各镇政府(街道办)、县直有关单位:

《滦县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429

 

 

滦县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攻坚行动会议精神,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通告》(唐政通字〔20156号)要求,自201551日开始,对我县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实施重点打击。为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一标准、从严执法,疏堵结合、分步推进,铁腕治超、铁面治人,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工作思路,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标,围绕重点路段、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建立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治理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

二、工作目标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依法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进行全方位、多层面治理,重点对上路行驶的车货总重超过75吨的六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70吨的五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65吨的四轴车辆予以重点打击,确保到2015年底,实现非法改装货运车辆上路行驶现象基本消除、货运源头非法装载现象基本消除、货运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现象基本消除、公路执法“三乱”现象基本消除的目标。

三、工作时间和行动安排

此次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攻坚行动自201551日起至630日结束。各相关单位在县治超办统一指挥下同时、同步开展工作,各负其责。

(一)实施宣传教育攻坚(201551日至510日)。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通告》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政策宣传,为治超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由交通运输局负责,结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大对重点源头企业的宣传和源头管控教育。安排专人深入运输企业、工矿企业及货运集散地、运输厂矿企业、非法改装企业开展排查治理和宣传教育,把超限超载行为消灭在出厂前,控制在萌芽状态。

(二)实施源头管控攻坚(2015511日至630日)。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重点源头企业加大巡查工作力度。督促企业从制度制定、措施落实、岗位设置、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全面细化分解,确保将各项规定的执行落实到人。同时,加强对存在非法超限超载行为的货运源头企业、货物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及责任人员的责任倒查,严格落实 “黑名单”制度和“无双超”信用企业创建制度,从源头上控制超限超载行为。继续推进货源单位政府公示工作,对政府公示的20家货运源头单位,进行逐企业约谈法人、逐企业派驻监管、逐企业巡回检查,通过派驻、巡查等手段,有效制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出站行为,发现违法行为立即纠正,依法予以处罚。严格控制出厂车辆按装载标准装载,对擅自放行超限车辆出厂的,按照相关规定从重从快予以处罚。

(三)实施路面执法攻坚(2015511日至630日)。由治超办牵头,抽调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50人、公安局执法人员40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10人组成一支100人的机动执法队伍,针对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治理。由交通运输局和公安局负责,采取固定检测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有效治理。固定检测依托滦州超限检测站、榛子镇超限检测站,成立4个执法小组,每组18人,坚持24小时执法;流动巡查成立2个巡查小组,重点针对省道平青大线、迁曹线等路段绕行检测站点、短途驳载、昼伏夜出等违法运输行为加强治理,做到有超必卸、违法必究,巩固治理成果。

(四)实施改装治理攻坚(2015511日至630日)。由交通运输局负责,结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大对非法改装车辆的治理。依托治超检测站,重点对国道205线、102线、省道平青乐大线、迁曹线等线路非法改装车辆进行集中整治。严把车辆发证关、检验关,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发放营运手续,彻底消除转让营运证现象。针对榛子镇等改装车辆集中区域,组织开展整治非法改装车辆专项行动,发现一辆,查扣一辆、拆解一辆、处罚一辆。对查扣的改装车辆,在实施处罚的同时,必须责令其自行恢复原状,未恢复车辆不得放行,切实形成对非法改装车辆的高压态势。

(五)实施执法环境攻坚(2015511日至630日)。由公安局结合交通运输部门,采取超常规措施,用足用好各类执法手段,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通行重点路段的超限超载车辆,除卸载罚款外,通过对驾驶员采取扣分、吊销营运证、吊销从业资格证等手段,形成有效的震慑力。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严厉打击“黑车队”、“车托组织”和暴力抗法、集结车辆恶意阻断交通、组织闲杂人员干扰执法等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执法环境。

(六)实施规范管理攻坚(201551日至630日)。全面完善治超检测站规范化管理,确保治超处罚工作高效运转。以滦州公路超限检测站、榛子镇公路超限检测站为治超载体,努力改善卸载站办公执法环境,努力打造一流治超站点。同时,加强日常设施维护。定期对网络传输线路、精检磅房、网络监控设施等进行维护,保障与上级联网通畅。进一步完善卸载站值班制度,公示卸载罚没流程,严格自由裁量标准,确保车辆卸载到位。健全规范处罚文书制作,做到法律条款使用准确,对罚没票据实施统一管理,确保受处罚车辆 “一车一卷,一案一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治超工作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坚定信心,狠抓落实,按照治理超限超载各项职责要求,紧紧抓住路面执法、派驻监管、责任倒查等关键环节,扎实推进治超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规范执法行为。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全面加强治超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升执法素质和依法治超水平。要按照“谁放行、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强化责任追究和倒查。对于乱罚款、乱收费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坚决调离执法队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强化督导检查。大督查办要会同监察局,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在攻坚行动期间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徇私枉法、推诿扯皮等行为的,依据《滦县治超工作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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