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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滦县2015年造林绿化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9 17:08: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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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滦政办〔201510

各镇政府(街道办)、县直有关单位:

《滦县2015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48

滦县2015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增加绿化面积,全面提升我县造林绿化水平,构建生态和谐新滦县,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5年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打造绿色滦县、生态滦县为目标,全面贯彻“环境优先、生态立县”发展战略,以一环二沿三围(一环即环山,二沿即沿路、沿河、三围即围城、围村、围企)绿化为重点,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民共建、全力推动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以科技为依托,实行造、封、育、管相结合,乔、灌、花、草相结合,努力推进城乡绿化水平,以经济发展带动生态改善,以良好生态促进经济发展,从而实现我县经济发展与绿色生态建设和谐双赢。

二、基本原则

(一)城乡统筹原则。坚持城乡统筹,实施城乡一体化绿化,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协调发展。实现城乡绿化全覆盖。

(二)因地制宜原则。尊重不同区域自然规律,科学合理地选择绿化模式、栽植品种、管护机制。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草则草。

(三)重点突破原则。大力实施工程造林,突出抓好生态脆弱的荒山以及新增通道绿化等重点工程,带动全面造林绿化的开展,提升全县整体绿化水平。

(四)科技支撑原则。紧紧依靠和坚持科技造林,严把工程科技关,确保造林质量。

(五)机制多样原则。坚持工程造林和社会造林并重,鼓励和支持灵活多样的造林机制,调动全社会造林积极性,推动绿色生态工程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及营林方式

2015年春季开始到2015年秋冬季结束,计划完成人工造林3万亩。

(一)林木更新工程

2002年速生杨引进以来,特别是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我县森林资源迅速增加,目前大部分林木已到采伐期,2015年重点做好林木更新工作,计划完成更新造林10000亩。林业局负责做好采伐手续办理,督导造林及技术指导等工作。

(二)干鲜果品基地建设工程

以风沙区、北部山区为重点,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导群众发展干鲜果品基地5000亩。干鲜果品基地建设要因地制宜选择树种,提倡干果与水果并重,规模化发展,要求50亩以上集中连片,苗木必须采用一级苗,每亩密度50株以上。此项工作由各镇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林业局负责技术指导。201511月底前完成。

(三)荒山披绿完善工程

2015年重点对以前荒山绿化没有达到绿化效果的地块进行完善,完善造林5000亩。按原建设标准采取鱼鳞坑整地,全部栽植容器苗。栽植密度要求生态林每亩110株以上,经济林每亩50株以上。此工程采取社会造林的方式,由荒山承包主自行组织,20159月底前完成造林绿化完善工作。

(四)村庄绿美工程

以省级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重点村为重点,坚持“增林扩绿、林果并重,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经济发展”的思路,积极开展街道、庭院、隙地绿化,因地制宜种植树木和花草,努力打造绿树成荫、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有条件的村要建设环村林或依村片林。完成村庄绿化31个,折合造林面积620亩(平均每村20亩)。村庄绿美改造提升工程,街道绿化坚持以乡土高大乔木为主,做到占天不占地,最大限度增加覆盖率,主副街道实现两侧绿化,副街道较小且两侧绿化有困难的,尽量栽植高大乔木,街道两侧有高压设施的选择花灌木、小乔木或经济林,做到既美观,又方便通行。环村林、片林建设结合村民居住区周围地形地貌,建设经济林、用材林、防护林环村林带或依村片林,环村林带宽度不小于30米,依村片林面积不小于30亩,造林密度不小于50/亩,形成村在林中,人在景中的生态美景。树种选择苹果树、梨树、桃树、杏树、杨树、柳树等。此项工程实行社会造林,由各镇(街道办)负责督导落实,各村负责制定绿化方案,由农工委牵头组织实施,201511月底前完成。

(五)通道绿化工程

1.京秦铁路、津秦高铁沿线绿化造林质量提升工程。由各镇负责督导造林大户对京秦铁路、津秦高铁沿线造林质量低的路段进行改造提升。

2.钢联北路绿化工程。钢联北路东起平青大公路西至古马村东,长7公里,两侧可绿化长度12300米,绿化宽度每侧30米(外留6米遮阴),计划完成造林560亩。由沿线各镇负责土地流转,组织大户进行造林,高压线下采取以育代栽形式栽植火炬、紫叶李、碧桃、垂柳等低矮树种,无高压线段以栽植速生杨为主,速生杨要求胸径达到3cm以上,栽植密度3m×4m

(六)其它造林

以四旁植树、荒滩荒地造林为重点,完成社会造林8820亩。由各镇(街道办)按《河北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要求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普及生态知识,提高群众造林积极性。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发动阶段(20154月初)。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做好春季造林绿化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绿化实施阶段(20154月初—201511月底)。集中组织开展二次造林绿化攻坚战,即2015年春季造林绿化攻坚战和雨季造林攻坚战,确保完成本年度全部造林任务和补植补造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9月至201512月)。对2015年春季、雨季造林绿化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严格兑现奖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造林绿化指挥部。各镇﹙街道办﹚也要成立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做到工作早谋划,苗木早准备,整地早动手,植树早发动,确保完成植树造林任务。县政府督查室将组织农工委、农业办、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门督导组,对各地造林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表彰,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明确政策,重点扶持。安排专项资金对2015年春季和雨季造林绿化进行重点扶持。

1.荒山披绿完善工程。对造林质量较低,复验不合格荒山进行完善,由农业办组织监察、财政、审计、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成活率85%以上)后,按照《中共滦县县委办公室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滦县绿色生态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滦县办发〔20129号)兑现剩余资金,树木产权及经营权归承包者所有。

2.干鲜果品基地建设工程,由县政府重点扶持。由农业办组织监察、财政、审计、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成活率85%以上)每亩奖补2000元,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支付。

3.村庄绿美工程。2015年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31个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示范村主副街道及环村林、片林绿化新植树木进行扶持。主副街道补贴标准以2015年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制定的为准。环村林、片林造林结束后,由农业办、监察、林业、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验收组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进行补贴,补助标准、补贴政策按照《中共滦县县委办公室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滦县绿色生态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滦县办发〔20129号)执行。

4.通道绿化工程。钢联北路沿线绿化用地由县财政出资进行土地流转,土地流转价格每年每亩1100元,连续补贴8年;由农业办组织监察、财政、审计、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各镇土地流转面积进行核实。

(三)注重质量,强化管护。开展造林绿化工作,要科学规划设计,提高造林绿化的科技含量,同时严格落实管护责任,切实保护造林绿化成果。1.坚持高标准设计,严格按设计组织施工、检查验收。2.强化技术服务,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和水平,确保一次造林,一次成功。3.依法治林,加强管护,严禁在造林绿化区域放牧,各镇(街道办)要切实负起责任,严厉打击牲畜散养散放行为;林下严禁栽植高秆作物,同时要加强病虫害防治、防火、防寒、防旱涝、防破坏工作,确保林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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