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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月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2 17:06: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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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政办〔20159

有关镇政府(街道办)、县直有关单位:

《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月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42

 

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水平,巩固“三城”创建成果,创造更加整洁有序、舒适美观的生产生活环境,从即日起到4月底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月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新老城区、205国道、平青大省道等道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的环境卫生、秩序。

二、重点任务

(一)雷庄镇

1.清理205国道沙河桥至后何寨段暴露垃圾,重点清理镇区和黄庄村可视范围内的垃圾。

2.清理205国道后何寨西唐山天然食用菌基地围墙边的废墟杂物。

3.205国道权属范围内(边沟外)的两侧前3排树木进行全面刷白。

(二)滦州镇

1.清理205国道李各庄道口至东坨子头段两侧垃圾杂物,重点清理佘庄段和铁路立交桥北乱堆放的生活垃圾,清理西坨子头村树林内的塑料袋和村头垃圾,清理冷库对面的生活垃圾。

2.清理平青大省道吴坎铁路立交桥至八里桥和滦北收费站至顾家庄两侧垃圾,重点清理铁路立交桥西侧、南侧的垃圾和八里桥交叉路口商业门店产生的垃圾,以及马庄子、贾官营、吴坎、西高坎等路段的垃圾。

3.205国道和平青大省道沿线权属范围内两侧前3排树木全部刷白。

4.205国道西坨子头段两侧墙体粉刷。

(三)东安各庄镇

1.清理205国道唐山东海钢铁有限公司至李各庄道口段的两侧垃圾,重点清理东海钢厂门前及东侧商业门店的生活垃圾。

2.对上述路段流动摊点和车辆进行规范,确保道路畅通安全。

3.205国道、平青大省道沿线权属范围内两侧前3排树木全部刷白。

(四)响嘡镇

1.清理平青大省道研山新村至北小王庄子段两侧垃圾,重点清理响嘡村、杜峪村、田疃村、北小王庄子村等沿路垃圾杂物。

2.清理平青大省道北小王庄子村北1公里处的建筑废墟。

3.对平青大省道沿线权属范围内两侧前3排树木全部刷白。

4.清理刘官营集贸市场垃圾。

(五)古城街道办事处

全面清理原何茨线两侧垃圾,重点是天佑堤西侧、滦师东侧的建筑垃圾和古城东路至横山大觉寺道路两侧的垃圾杂物。

(六)滦河街道办事处

1.高标准做好各小区的清扫保洁工作,及时清理垃圾杂物。

2.全面清除居民小区内墙体、各类公共设施上的纸质和喷涂小广告,清理居民小区内各商业门店的灯箱广告。

3.对小区内景观树进行高标准刷白。

(七)住建局

1.对城区所有行道树进行高标准刷白。

2.对城区道路交通标志线进行刷新,重点是长江大街、滦河路、燕山大街、工农路、先锋路、阿里山大街、日月潭路。

3.完善张庄子平改项目部工地围挡,要求整齐、美观,不得有破损裸露部位,广告发布内容为平改工程项目情况,不允许商业广告。

4.全面清理城区绿化带内的垃圾杂物。

5.修缮更新唐百建设工地围挡。

6.修复阿里山大街、日月潭路两侧便道水泥砖、修复破损路沿砖,对树木进行刷白。

7.修复古城段绿地破损护栏,修复贾官营段破损花坛及防撞石墩。

(八)公安局

对沿线交通秩序进行规范治理,确保道路畅通,重点规范滦河路车辆停放秩序。

(九)城管执法局

1.高标准做好城区道路的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工作。

2.清理日月潭路、阿里山大街的流动摊点。

(十)交通运输局

1.205国道沙河桥至冷库段的主路、花坛及边沟垃圾进行清理,将权属范围内的两侧树木刷白。

2.清理沿线加水点和占道经营摊点。

3.对平青大省道除城区外的主路及边沟垃圾进行清理,重点清理司家营矿区段及吴坎铁路立交桥;将平青大两侧权属范围内的树木刷白;清理沿线加水点和占道经营摊点。

4.全面提高205国道和平青大省道(城区段除外)洒水降尘和清扫保洁作业标准,特别是做好重点活动期间洒水保洁。

5.205国道和平青大省道两条公路滦县段的“三桩”、景观墙和交通标线刷新,保证重要活动期间使用要求。

(十一)市场建设发展局

1.清理雷庄集贸市场北侧渣土废墟。

2.清理西高坎市场东侧垃圾杂物。

3.清理新老城区集贸市场环境卫生

(十二)建材市场管委会

1.全面规范治理沿长江大街西侧的商品摆放及围树广告牌匾。

2.清理辉煌水暖、箭牌卫浴等处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

(十三)农牧局

全面规范治理沿长江大街东侧农资大市场商品摆放及围树广告牌匾。

(十四)工商局

规范治理205国道和平青大省道除城区外所有沿线两侧商业门店广告牌匾、店外商品。

(十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督导企业清理唐山海德生物制药基地西侧的建筑废墟,及院内施工秩序整治。

2.督导企业高标准完成“门前三包”范围内卫生保洁。

3.督导滦县伊利公司高标准完成伊利二期厂区标线刷新及环境保洁。

(十六)滦河文化产业服务中心

1.高标准做好母亲广场、研山景区、横山大觉寺景区的清扫保洁工作。

2.将天佑堤东侧树木全部刷白及西侧前3排树木刷白。

3.督导古城置业公司清理尚都路西侧生活垃圾,景区内树木全部刷白。

(十七)城投公司

1.清理沿滦河路开发的门市产生的建筑废墟。

2.加快沿滦河路商住楼地砖铺装施工进度。

(十八)商务局

1.结合滦州镇做好平青大省道西行至北方商品物流中心南侧道路整平铺设。

2.督导皓盛汽贸集团做好北方商品物流中心施工秩序及环境卫生整治。

三、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明晰职责,落实任务,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并将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确实做到周密部署、全员参与、重点整治、严格标准,真正形成无缝隙、全覆盖的责任体系和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水平。

(二)迅速行动,加强督导。从即日起,各相关单位要迅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于415日前完成上述整改任务,并保持工作的常态化。县政府督查室、爱卫办要对整治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对进展缓慢或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严格审计,强化保障。各相关单位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率优先”的原则,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对集中整治期间各单位产生的费用支出,经审计、财政部门审核后,形成审计决算报告,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财政统一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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