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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方式

2018-05-04 14:41:17 浏览次数:

(一)相对人享有权利:陈述权、申辩权;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国家赔偿权。

(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气象主管机构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六、投诉举报

     (一)投诉举报的方式及途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以以口头、电话、信件等方式进行进行投诉。

投诉电话:0315-7103611,投诉信箱:lxqx@163.com,投诉地址:滦县新城光辉里滦县气象局

    (二)投诉举报的受理条件:

    对投诉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反馈程序:

    对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举报事项,在接到社会投诉7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了解,确定是否立案,并书面告知投诉人;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举报事项,在接到社会投诉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举报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投诉举报件及时转送; 投诉举报事项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报经上级批准,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