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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权限

2018-05-04 14:16:22 浏览次数:

一、职责权限

(一)执法职责

负责全县的气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拟订本县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落实;负责全县气象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气象法制教育宣传;承担县本级气象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负责县级气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组织协调本县气象行业管理和气象社会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权限

行政处罚权

(三)内设执法机构职责分工

1.执法支队

负责拟订本县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落实;负责全县气象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气象法制教育宣传;承担县本级气象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负责县级气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组织协调本县气象行业管理和气象社会管理工作

     具体负责全县的气象行政执法工作。

      (四)执法人员信息

 

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表

序号

姓名

处室

出生年月

职务

证件号码

编制性质

1

田 永

执法支队

1977.03

局长

B560500002

参公

2

郝双利

执法支队

1978.12

副局长

B471000954

参公

3

宋建辉

执法支队

1979.02

纪检员

B560500003

参公

4

袁久海

执法支队

1962.01

副局长

B560500005

全额事业

5

王 合

执法支队

1960.10

科员

B560500004

全额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