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档案局行政执法依据
滦县档案局
行 政 执 法 依 据
滦县档案局根据本单位所执行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以及本部门的“三定”规定,在县委、县政府授权下行使全县档案行政执法和监督职能,具体依据有:
一、公共法
{C}(一) 法律、行政法规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4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7、《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71号令,1995年1月16日国务院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1995年1月25日公布并施行。
8、《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35号令,1997年11月17日公布。
9、《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81号令,2000年2月1日国务院第二十六次常委会议通过,2000年2月12日公布并施行。
10、《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10号令,2001年7月9日公布。
(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有:
11、《河北省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1997年省人大常委会第101号,1997年9月3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施行。
12、《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1994年省人大常委会第28号,1994年12月22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实行。
13、《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1993年第88号令。
14、《河北省罚没财物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2001年第7号令。
15、《河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省政府2003年第10号令。
16、《河北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省政府2005年第4号令。
17、《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2005年第5号令。
二、专业法
(一)法律、行政法规有: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修正。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年5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1999年6月7日公布施行。
(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有:
20、《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1995年11月15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6月29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02年3月30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的决定》再次修正。
21、《河北省档案接收和收集管理办法》,2001年12月13日经河北省政府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22、《滦县档案局(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2年4月15日,滦编[2002]56号。
23、《唐山市档案工作管理办法》,1998年11月6日经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