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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

2015-06-19 12:30:37 浏览次数:
(一)享有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上级执法部门或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旅游投诉人、举报人对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采取以下救济途径:

1、向消费者协会等机构进行投诉或举报;

2、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提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